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2-11-17
2012年10月22日国家林业局向我省征稿要求提供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方面的稿件。用于"十八大"工作宣传,被采纳稿件将在《绿色时报》、《绿色中国》上发表,并在各林业站年底考核予以加分。
乡镇林业工作站是林业工作的基石,是林业部门最基层的管理机构,是各项林业工作的落脚点,是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广大林农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保障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依托。长期以来,林业站在发展现代林业、建设生态文明、促进科学发展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。林业站为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,基层林业站具体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:
1、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、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、政策;
2、协助乡镇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组织指导农村集、体、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;
3、开展森林资源调查、造林检查验收、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;
4、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,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;
5、做好森林防火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;
6、依法保护管理林地、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;
7、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、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;
8、配合乡镇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,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;
9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,开展林业技术培训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,为林农提供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;
10、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,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发放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;
11、负责辖区内木竹加工企业用材管理;
12、做好山林权登记发证和指导、协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各项工作任务。